《工会法人资格申请登记表》填表说明
1、“工会名称”应与工会公章一致,“地址”应详细填写工会所在区(县)、街(镇)及门牌号码;
2、“工会组织简况”栏中的“审批单位”指批准设立本工会组织的上级工会;“审批文号”指上级工会审批文件的问号;“现职工人数”、“会员人数”指本级工会组织涵盖的职工总数和会员总数;
3、“收入情况”栏中“上年结余累计”按照上年工会经费收支决算表中的期末滚存经费结余数填写;“年会员缴纳会费收入”指年内会员应缴纳会费总收入;“年2%拨交工会经费本级留成收入”指本工会组织年内工会经费总收入减去上缴经费后的留成;“其他收入”指除会费、经费收入以外的各种收入;“收入情况”栏中各项数字应与《基层工会经费、财产验资证明》中“工会自有经费”栏中相关项目所填数字一致;所有资金数必须如实填写,如无可填写“无”。
4、“资金情况”栏中“固定资金”应与《基层工会经费、财产验资证明》中“工会自有固定资产”栏中“合计金额”所填数字一致;“流动资金”按申请登记月份的上月末资产负债表所列有关内容填写(要考虑债权、债务的变化情况);所有资金数必须如实填写,如无可填写“无”。
5、“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状况”栏中填写“我会能够独立处分自己所有的财产、经费”;
6、“基层工会意见”填写“我会符合工会法人资格登记条件,特此申请登记”,工会主席签名,加盖工会公章;
7、“上级工会审查意见”由直接上级工会填写“经审查,该会符合工会法人资格登记条件,请予登记”,加盖工会公章。如属产业(行业)工会、集团工会等工会管辖的,由产业(行业)工会、集团工会填写。
8、“审查登记机关意见”由审查登记工会填写“经审查,该会符合工会法人资格登记条件,准予登记”,加盖工会法人资格公章。
《工会法人资格变更登记表》填表说明
1、“基层工会法人名称”指本工会组织名称,“住所”指工会所在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指工会主席或主持工作的工会副主席,“隶属工会名称”指所属上一级工会组织名称;以上发生变更的项目,应在项目相应的“原确认登记事项”和“申请变更登记事项”栏中填写相应内容,没有发生变更的项目不填;
2、“申请变更文号”填写基层工会就变更事项向上级工会打请示报告的文号(没有文号可以不填写),“上级工会批准文号”填写就该变更事项上级工会批复的文号。如办公地址变更,“申请变更文号”和“上级工会批准文号”可以不填写,出具相应证明即可;
3、在“申请变更原因”一栏中如实填写原因,如“我会×××情况发生变化”;
4、“基层工会签章”填写“我会因×××原因,原登记的×××事项(项目名称)发生变更,特此申请变更登记”,现任工会主席签名,加盖工会公章;
5、“上级工会审查意见”由直接上级工会填写“经审查,该会变更事项属实,且符合工会法人资格登记条件,请予变更登记”,加盖工会公章。
6、“审查登记机关意见”由审查登记工会填写“经审查,该会变更事项属实,且符合工会法人资格登记条件,准予变更登记”,并加盖工会法人资格公章。
7、“换证日期”与证书打印的日期一致,“证书编号”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基层工会经费、财产验资证明》填表说明
1、“工会组织名称”应与工会公章一致;
2、“工会自有经费”栏中“上年结余累计”按照上年工会经费收支决算表中的期末滚存经费结余数填写;“企业应拨工会经费留成”指本工会组织年内工会经费总收入减去上缴经费后的留成;“所属企业、事业应上交收入”指所属基层工会年内应上交本级工会的经费总额;“其他收入”指除会费、经费收入以外的各种收入;“工会自有经费”栏中各项数字应与《工会法人资格申请登记表》中“收入情况”栏中相关项目所填数字一致;新建工会应按照申请登记之月的上一月末的有关情况填写;所有数据必须如实填写,如无可填写“无”。
3、“工会自有固定资产”应按照申请登记之月的上一月末工会固定资产原值填写;
4、“本级工会财务部门盖章”应盖申请办证的工会财务章或工会公章,因特殊原因暂时没有公章的,由工会财务负责人签字;“本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意见”由申请办证的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或委员签字并加盖经费审查委员会章,如无章的由经费委主任或委员签字;“工会委员会盖章”为申请办证的工会公章;“工会主席签字盖章”由申请办证的工会主席签字或盖工会主席姓名章;“所在单位财务部门证明”应盖申请办证的工会所在单位的财务章;“验资机关审核意见”由申请办证的工会的直接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主任或委员填写“情况属实”,并盖经费审查委会公章,无公章的由经审委主任或委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