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类别:相关政策 阅读数:1
政策内容: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退役军人,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标准:一次性给予5000元创业补贴,其中,高校毕业生到十二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领办创办农业企业,重点围绕农产品流通、农业种养殖等农业领域创业的,按规定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咨询电话:省人社厅0851-86821076、85837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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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