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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才大市场关于做好2019年度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技术测试 类别:职称政策 阅读数:7197

 

贵州省人才大市场关于做好2019年度工程系列

初、中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124号)精神,现就做好贵州省人才大市场2019年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条件

1.评审范围。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工程系列中级评委会要求,我市场将组建2019年度贵州省人才大市场工程系列中级评审委员会。负责贵州省人才大市场人事代理人员及无工程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省直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国家和我省要求考试取得的专业除外)的专业技术人员。

2.评审依据。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总体执行《关于印发<贵州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753)文件。我省已出台评审条件的交通运输、林业、质量技术、大数据等专业应使用已出台的分类评价条件开展评审。

 

 

二、申报程序

推荐采取自下而上、审核上报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单位公示,申报人、推荐单位承诺制度,未按要求公示和签署承诺书的申报人和单位,其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须认真、如实、完整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贵州省申报评审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中各项内容,提交真实、准确的申报资料,并签署《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以上表格见附件)。

2.单位推荐和主管部门审核。所在单位结合岗位设置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对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予以审核。重点核实以下情况:

一是学历、专业、任职年限、年度考核和继续教育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二是业绩成果和科研成果是否真实有效;

三是相关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是否真实有效;

四是论文和著作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五是申报人的申报类别:正常晋升、转评、破格或首评;

六是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七是对于全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还须核实推荐送评人员数量是否符合空岗推荐的要求。

3.对符合申报条件并同意推荐送评的,须填写《2019年度XX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公示表》,并以适当方式公示7日(公示情况一并报送),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材料审核后签字、盖章并签署《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推荐报送,不符合条件的不得推荐上报。

4.三公开公示过程中,如有群众举报反映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经调查核实的,从认定之日起所在单位3年内不得推荐申报;政策性审查通过的取消参评资格;评审通过的取消任职资格,并根据职称政策和责任追究制追究申报人员及审核、推荐单位有关人员责任。

三、有关政策要求

1.2019年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聘任时间)终算时间为201912311231达到退休年龄,未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门批准延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参加社会化评审。

2.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必须达到《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第102号令)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达到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高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人员任职期间继续教育学时累计需达到每年72学时的要求;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累计需达到每年32学时的要求。继续放宽乡镇(不含县、特区、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关镇和街道)和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时要求,申报高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5年内接受继续教育不少于100学时;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5年内接受继续教育不少于40学时。达不到以上规定学时的,不得申报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同级转评。今年公需科目为:“大生态”,凡未参加公需科目培训的,不得申报评审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同级转评。

3. 工程技术人员取得工程领域不分级别或一级执业资格的,可直接申报工程系列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取得二级执业资格的,可直接申报相应专业中级职称。以执业资格申报职称的,其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应为获执业资格后取得。

4. 在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条件,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申报工程系列职称。

1)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专业职称。

2)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

5.其他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报送申报材料时间及地点

(一)申报工程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相关材料报送时间:201992329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送申报材料地点:贵州省人才大市场8801办公室(贵阳市毓秀路27号)。

  (三)政策性审查(初审)工作拟于201911月初完成,申报人员可通过贵州人才信息网(http://www.gzrc.com.cn)人事代理专栏查询初审结果。

联系人:曹庆、陈鑫      联系电话:085186860596

 

附件:

1、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有关事项及材料清单装订要求
2、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有关事项及材料清单装订要求
3、2019年工程系列职称申报相关表格下载

贵州人才信息网 轻松求职 满意招聘 www.gzrc.com.cn

日期:2019-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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