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增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条的针对性、有效性,更好促进高校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25号),我部决定举办2021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2021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
二、活动时间
2021年11月8日-11月21日
三、服务对象
(一)2022届高校毕业生
(二)往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未就业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