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是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为公安交通管理提供技术保障服务。根据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科研所)工作需要,拟招聘2名工作人员,经面试和综合考察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岗位及条件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会计1名;
(二)项目管理工程师1名;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要求
(一)会计
岗位职责:
1、编制项目预算及资金计划,监控资金使用情况;
2、负责项目会计核算,编制并上报项目各类财务报表和台账;
3、负责项目税务核算,按要求编制并上报各类税务报表和资料数据;
4、负责项目日常费用报销、对账及档案管理;
任职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会计初级及以上职称;
2、熟练使用财务软件,有会计岗位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二)项目管理工程师
岗位职责:
1、根据客户和项目要求制定项目实施计划、项目进度表;
2、负责项目的进度管理,配合科研所统筹调度;
3、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相关部门进行有效沟通,保证有效配合;
4、及时有效协调资源、解决项目开发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做好问题记录;
5、负责试制计划的拟制与跟进。
任职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电子信息、通信等相关专业;
2、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思想品德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网上报名所需资料
符合公布招聘条件和要求的应聘人员,需将以下报名资料打包报送至邮箱(1084700279@qq.com),如有疑问,请联系工作人员严先生,联系电话:13195107187。
1.个人简历、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资料电子扫描件;
2.近期蓝底背景免冠1寸证件照片电子档(以身份证号+姓名命名);
四、资格审查
经科研所依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和准确,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取消其应聘或录用资格。
五、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科研所将电话联系并告知面试相关事宜,请应聘人员切记所留电话号码有效且随时保持电话畅通。(未接到电话面试通知的视为没有通过资格审查)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8月1日17:00;
面试时间:2021年8月3日上午10:00;
面试及工作地点:贵阳市龙洞堡园林路116号,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办公大楼。
六、体检
经资格审查、面试通过的的应聘人员,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科研所组织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八、薪酬待遇
参照同行业相关工资标准及个人能力确定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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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2021年7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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